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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5节(2 / 2)


  这时,薛芃问道:“夏队,询问笔录打算什么时候做?”

  夏铭倒了两杯水回来,放下后,说了这样一句:“情况有些变化,我正要和你们说这件事。就在十分钟之前,艾筱沅的律师来了,他们要求先谈几分钟,按照规定,我们是不能干涉的,等他们谈完,我们的询问才会开始。”

  此言一出,陆俨和薛芃都是一怔。

  艾筱沅找律师了?而且来得这样快?

  艾筱沅又不是爆炸案的凶手,用得着请律师么,还是这样急,反倒有一种此地无银的感觉。

  一时间,三人都没有说话。

  直到薛芃打破沉默:“律师是她自己找的,还是有人帮她找的?”

  夏铭从办公桌上拿起一张名片,递给薛芃。

  薛芃耷眼一看,愣了。

  ——立坤事务所。

  江城数一数二的大律所,收费极高。

  薛芃放下名片,说:“霍氏集团一直都是立坤的最大客户,艾筱沅现在就在霍氏投资的慈心医院做护士。”

  夏铭似是笑了下:“一个护士只是被请回警局进行询问,只要她回答完问题,民警就会送她回家,不会刁难她,犯的着惊动立坤的人么?”

  陆俨没出声,只是扫过名片上的名字。

  不是韩故,是立坤另外一个大律。

  这么兴师动众的,倒是有意思。

  隔了几秒,夏铭看向陆俨,见他垂眸不语,面色深沉,好似想到了什么,便问:“陆队,怎么看?”

  陆俨抬起眼皮,淡淡道:“来的这么急,还是大律出面,该说立坤有效率呢,还是急于遮掩什么呢?”

  夏铭点头:“我也这么想,那位律师不像是来解决问题的,反倒像是怕艾筱沅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,特意过来警告她。”

  警告?

  薛芃脑海中再度浮现出,艾筱沅在病房门口掉东西的画面。

  是因为这件事而受到警告么?

  似乎扯不到一起。

  艾筱沅也没有理由,在接受爆炸案询问的时候,提到她在医院听到过什么。

  而且就算真是警告,也应该是韩故亲自过来。

  可霍家派的却是另外一个大律?

  薛芃正想到这,就听夏铭说:“时间到了,咱们过去吧。哦对了,还有个情况,艾筱沅脸上有伤,像是被人打过。我们让女警给她检查过身上,也有一些伤痕,都是新伤,还没有浮现淤青,应该是这一天之内造成的。”

  薛芃一顿,快速看向陆俨。

  陆俨眼中也划过一丝诧异,脸色跟着变了。

  陆俨问:“你们去她家里的时候,只有她一个人?”

  夏铭说:“对,不过她现在是租房住,房东就住在她隔壁,民警过去的时候,也惊动了房东。”

  有房东?那就好办了。

  薛芃转而看向陆俨:“待会儿我想去她家里看看。我对她之前发生过什么事,去过哪里,非常感兴趣。”

  既然被人打过,那衣服和裤子上一定会留下对方的痕迹,还有艾筱沅前一天穿的鞋,她去过哪里,是否到过爆炸案附近,她的鞋底都会回答。

  陆俨意会,遂笑了下,说:“记得把手续办了,以免被立坤的人抓到程序漏洞。”

  “放心吧。”薛芃应道:“那我这就走了,晚点联系。”

  陆俨:“好。”
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  忘了说了,前面几章日常感情戏和见家长,不是白铺垫的,后面要用,等用的时候再写就来不及了。

  ……

  下面是一点废话,不想看的略过:

  1、人设:

  本文男女主设定都不是强人设,因为写这篇文不想强调个人英雄主义。

  上篇悬疑文,顾瑶代表漩涡中心,所有事情都围着她转,所有事情都为了她的选择而服务,她是女王。

  但是到这篇,男女主只是公检法司四大机关(简称司法体系)里的一颗小螺丝钉,没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能力,也没有只手遮天的权力。而在所有案件中,他们更多地扮演的是处理案件的旁观者,在整个局里,他们是棋子,是普通人,而不是下棋者。

  上篇顾瑶可以身兼下棋者,是因为她没有被某个制度限制,她身居高位,有足够的权力,然而即便如此,也花了十年时间,也是在两个爹的“我知道你在做什么”的推波助澜下,做到了80分。

  2、制度:

  我国的司法体系和程序制度,是我写这篇文的主要依据之一。倒不是不能架空,而是我更倾向于在既有制度之内写这个故事,而不是为了天马行空方便开脑洞,就把妨碍我的东西踢掉。

  我会觉得,正是因为有局限,才更符合现实逻辑。而且我非常厌恶强调某个警察、检察官或法官的能力,好似这个人无所不能,令旁边的同事看上去都像是弱智。要侦破一个案件,一定是靠团队的作用,所有螺丝钉都在工作。

  大陆的程序制度,会额外限制某个人的权力,不管这个人是局长还是队长,制度都不允许他冒尖,也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个人私欲,和滥用权力的行为。

  如果过分标榜某个人,比如我给男女主加光环,加强设定,打着声张正义的名义违法踩线,那么当这两位“英雄”有一天要进一步犯罪的时候,又有谁可以限制他们呢?生活中自我美化知法犯法的例子还少么?